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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情况

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28日

为落实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2月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情况公开如下。

一、改革自评表

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

项目

评估结论

备注

1.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,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。未承担宿舍管理、校园文明纠察、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。

R

□否


2.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+工作部门模式,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。

R

□否


3.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,学生人数较多、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。

R

□否


4.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。

R

□否


5.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。

R

□否


6. 除主席、副主席(轮值执行主席)、部长、副部长、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。

R

□否


7.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

R

□否


8.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/最近1学年/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;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。

R

□否


9.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学院(系)党组织同意,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,报校党委确定;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。

R

□否


10.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(非其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、常任代表会议等)选举产生。

R

□否


11.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。

R

□否


12. 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、学院(系)组织选举产生。

R

□否


13. 开展了春、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。

R

□否


14.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,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、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;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。

R

□否


15.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、测评加分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,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,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。

R

□否


16.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;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

R

□否


17.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;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。

R

□否


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

项目

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

备注

1.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,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。未承担宿舍管理、校园文明纠察、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。

16个


2.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+工作部门模式,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。

16个


3.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。

16个


4.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。

16个


5. 除主席、副主席(轮值执行主席)、部长、副部长、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。

16个


6.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

16个


7.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/最近1学年/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;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。

16个


8. 主席团由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(非其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、常任代表会议等)或全体学生(研究生)大会选举产生。

16个


9.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(研究生)大会。

16个


10. 开展了春、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。

16个


11.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、测评加分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,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,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。

16个


12.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

16个


13.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;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。

16个


具体情况

二级学生会组织

符合标准情况(请填写是/否)

1

2

3

4

5

6

7

8

9

10

11

12

13

矿业学院学生分会

环化学院学生分会

安全学院学生分会

电气学院学生分会

电信学院学生分会

机械学院学生分会

材料学院学生分会

建工学院学生分会

计算机学院学生分会

管理学院学生分会

经济学院学生分会

人文学院学生分会

国教学院学生分会

理学院学生分会

外国语学院学生分会

马克思学院学生分会

















二、《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会(研究生会)章程》

(详见附件1

三、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

(学生会)

(研究生会)


四、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

(详见附件2、附件3

五、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

(详见附件4

六、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召开情况

(一)召开时间:20211127

(二)地点:信息楼报告厅

(三)代表数量:230名、40

(四)主要议程:

1.听取、审议《黑龙江科技大学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》;

2.听取、审议《黑龙江科技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和答复情况说明》;

3.选举产生黑龙江科技大学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;

4.选举产生黑龙江科技大学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。

(五)宣传报道链接及现场照片

黑龙江科技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报道,链接地址: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HqwIgtOtd1Uwe_ZQl7B_Yg

A764

七、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

(详见附件5

八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

类别

姓名

是否为专职团干部

备注

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

马紫微


学生会组织秘书长

马紫微


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,可发送邮件至黑龙江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ljtswxxb@163.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@126.com反映。

附件:

 附件1: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.doc 

附件2: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(学生会).docx 

附件3: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(研究生会).docx

附件4: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.docx

附件5: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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